Tuesday, March 11, 2008

為科技發展作長遠規劃

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過撥款180億元設立科研究基金,不少科技界人士都認同這是好事。然而,180億元研究基金並不全部投資於科研上,而是用作本金生息,以利息支持科研,筆者認為政府可以採取更積極的做法,為本港科技發展作出更深思熟慮的長遠規劃。

在某種程度上,政府的撥款有點像變戲法,把公帑從一個口袋撥入另一個口袋,營造了將盈餘還富於民的印象。其實,研究基金及其投資收益將用以取代政府每年撥給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研究資助局的部分經費。根據UGC有關2006至2007年度的研究用途補助金撥款數字,撥款金額為4.9億元。成立研究基金後,政府將以180億元作為本金,用於投資生息,預計以年平均回報5%計算,每年收益約為9億元,然後把這9億元撥給UGC,收回原來的近5億元撥款。

簡單來說, UGC將較以往多獲約4億元經費。無可否認,研究經費較以往幾乎倍增,教育界對此均表示歡迎。但筆者認為,假如只是把金錢投資於傳統基金賺取5%的「微薄」回報,再用這「利息」來支持科技,是太保守的做法。

應全盤考慮
如果政府對本地科技發展有信心和遠見的話,不妨考慮把基金投資於科技產業,以賺取較高回報,同時從每年的財政盈餘中再撥出一定百分比的數額,持續地為研究基金「加碼」。

此外,政府對香港的科技發展應作出更全盤的考慮,現在的撥款只支持大學科研(即上游產業),對中、下游產業(包括應用研究及產品化)的配套政策和資源投入仍欠缺積極。即使上游具備了最好的基礎研究,到了中、下游產業時卻沒法承接,香港的科技事業遲早都會變成只有「源」而沒有「流」的一潭死水。

當然,政府已在2000年成立了創新及科技基金,主要資助應用研究項目,更先後成立了六個研究中心。但截至今年一月,該基金已落實撥款32億元,而餘下的二十多億元用完後將如何?

政府暫時仍沒有任何規劃,至今也沒有諮詢過科技業界的意見。

投資新興產業
對下游的支持,筆者覺得,如果政府對科技產業的未來發展具前瞻性的話,應該從現時規模已達到一萬四千億元的外匯基金中撥出大約二百億至三百億元,效法新加坡政府的投資基金(GIC),成立一個特別投資部門(GIC SI),專門投資於新興及科技產業,既可賺取可觀回報,同時又支持本地科技業的發展。這方面的投資可以包括私營科技企業、創投基金,甚至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s),並不限於上市公司。當然,投資於私營及新興科技產業,風險較高及不一定能提供穩定回報,但政府如果對未來科技產業的發展具信心,長遠而言,科技投資的平均回報並不會比傳統基金遜色,對產業又可以產生極大的支持作用,一舉兩得。

總括而言,政府既然願意撥出180億元成立研究基金,何妨好事做到底,盡快檢討及釐定長遠的科技政策,進而對本港上中下游的科技發展作出全盤的考慮和規劃,以蓬勃發展的科技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以便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
刊於 《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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