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02, 2008

讓資訊科技教育持續發展


教育局早前公布了《適時適用科技 學教效能兼備》諮詢文件,筆者曾為此組織了一個名為「資訊科技教育如何向前邁進?」的研討會,與教學界和資訊科技界專業人士討論未來香港應採取的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以期提供一些建議給當局參考。

第三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著重以人為本的因素,而非科技因素。資訊科技只是眾多學與教工具之一,教師及學生必須確定資訊科技對某項學與教活動而言是否最有效的工具。對於「以人為本」的方向,筆者十分贊同,然而,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已發展至第三個階段,難道以往的策略並不是「以人為本」嗎?

買電腦不一定能幫助教學
的確不是,以往教育局的資訊科技教育策略,是以撥款讓學校添置電腦和硬件為主。至於「軟件」(這裡並不是指電腦軟件)如教材,一般需由老師自行準備,當局並沒有提供什麼協助。而「買電腦」的成效,也沒有獲得適當的評估,「買電腦並不能幫助教學」,是很多老師經常反映的問題。

對此,有論者指出,撥款到每間學校去添購設備是必須的,因為科技更新速度快,學校需要更換舊的電腦和網絡設備。不過,政府應制定一些方針,指導學校在資訊科技教育的發展方向,舉例說,學校建立電子教室時,每個科目應包括什麼合適的教材,有什麼學習資源可以提供給學生等。這類指導可以幫助學校和老師解決一些在推動資訊科技教育方面的實際困難。

撥款欠持續性礙發展
多年前本地也有一些軟件公司製作了不少優質的教育軟件,但由於學校沒有資源購買,又或者即使獲得政府撥款購買,當局的撥款卻不能持續,結果導致很多軟件公司倒閉。其實,政府可以透過推動本地的資訊科技教育產業,加強教材和軟件的供應。

此外,有論者認為,政府在過去都著重一筆過撥款,並沒有視資訊科技教育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項目。過往在政府給學校的常規撥款中,指明不包括用於資訊科技教材上的費用,而單靠政府一筆過撥款,又難以支持每年的軟件或教材更新,令學校的有關計劃延誤,甚至被迫終止。

另一方面,香港的資訊科技教育也缺乏指標性的方針。以其他地方如新加坡為例,當地由政府中央強制推行資訊科技敎育,學校只須執行計劃,相對較易處理,各學校也能透過媒體報導去互相了解和比較推行的情況,較容易作出評估,更有效地作出建議方案和修訂。

方向漸明決心卻不足
還有朋友表示,十多年前,很多老師連簡單的電腦操作也不懂,但仍然努力不懈地學習,並教導學生。如今,當年的學生已成為今日的老師,他們往往都懂得參與製作學校網頁和編寫教學程式,因此,政府應著重培訓資訊科技人才,而非不斷購買設備。
總之,政府應加強在學校推行資訊科技教育,這已是各界的共識,但當局無論在制定方針還是在撥款政策上,似乎都沒有清晰地顯示出決心,要讓資訊科技教育持續發展。這次諮詢文件強調,資訊科技教育的成功關鍵,在於加強教師及學生的能力,讓他們使用適當科技進行學與教。筆者認為,文件的方向是對的,可是,以研討會的熱烈討論所見,路走起來並不是這麼簡單,社會各界仍需共同努力一番。

刊於《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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