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06年10月20日在香港經濟日報A43版刊登,題目為 中小企難贊同消費稅>
開徵商品及服務稅(下稱消費稅)的公眾諮詢,不知不覺至今已經歷差不多三個月了,不久前,筆者和一些朋友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黎年見過面,盡抒各人對消費稅的意見,並探討在香港實施GST之可行性。整體而言,一言以蔽之:不甚樂觀。
劫貧濟富 商家中小企影響大任何有爭議性的東西,社會都應抱開放、實事求是的態度,去深入討論和辯解才是。是以在諮詢開始的兩、三個月後,社會似乎已經能理性的討論這一課題,看看銷售稅是否在某程度上配合香港的全盤發展需要,是否真箇有利於香港在世界舞台上的競爭力,這個良性的討論基礎,是令人欣喜的。
說實在的,消費稅想必是有一定好處,有其不可否認的功能,否則也不可能被全球逾160個國家所採用。然而,這稅種又是否適合香港?香港又應否效法其它國家?這一議題無疑極具爭議性,作為IT界別的一份子,我也很著意想看看
IT行業內各同業普遍對GST的看法和反應,故此早前在業界內做過一非正式的諮詢和調查,發現過半數同業對GST是持反對意見的,而他們所持的理由也非常實在的。
首先,毋庸否認的是
銷售稅的而且確是個累退稅,這就予以市民有「劫貧濟富」之即時印象,因為一刀切的要所有市民都交稅,實在很難讓普羅大眾信服。縱使政府已在諮詢文件中列明各種相關措施,例如向低收入人士或一些商戶提供津貼或退稅等,以平衡GST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但市民對消費稅所帶來的最終衝擊有多寡,仍是滿有戒心,而當中尤以商家和中小企為甚。
事實上,香港過往的成功,端賴低稅率及簡單稅制所致,這讓香港商家更能靈活的應付市場的急劇轉變,更具適應力和競爭力。
一旦實行消費稅,便猶如為香港自設進出口關卡,即使把政府提供的退稅措施計算在內,也必然會令香港的貨物自由流動這長久而獨特的優勢有所褪色。過往,中小企都是因應盈利高低而向政府交稅,至於標準稅率的17.5%是否合理,則屬見仁見智,大家可以討論。而即使因為經濟逆境,特區政府需要加稅以敷不足,社會各界包括各大小企業也沒多怨言。
然而在銷售稅的覆蓋下,企業不論是否賺錢,也得要繳交相關稅項。亦即是說,若一些中小企在盈利不保、蝕錢經營之際,它們也得要上繳稅款,這感覺相信絕不好受吧!這其實亦是銷售稅難獲認同的一大原因。
當然,理論上企業可以把稅項轉嫁至消費者身上。但現實是,在香港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經營日益困難的今天,要企業完全把稅項向消費者轉嫁,實在談何容易?企業最終還不是要自己承擔一大部份的稅項?
香港稅基無疑狹窄,而拓闊稅基也顯得有其必要。然而當市民在深入討論銷售稅後,便會發現即使每年徵收5%的銷售稅,額外有300億元的收入,也未必能應付日益膨脹的政府開支。
小政府大市場 減開支勝推新稅
過往十年,政府在教育及社會福利上支出,總共增加了差不多五百億,單就是去年,教育開支已是五百五十億元,而社會福利開支則為三百四十億元。
政府開支連年增加,不斷開徵新稅種,甚或不斷加稅以敷開支,也不是辦法,亦很難會得到市民的認同。因此,我認為政府最應做的,不是考慮徵收銷售稅,而是要
量入為出,在縮減公共開支方面多下功夫,以期令納稅人所繳的每分每毫都能用得其所,這便是「小政府、大市場」的切實目標。而若政府真的能提升其服務效率和質素,真的節省了開支,哪即使他日要加稅,市民相信也會理解和接受的。
還有,是實施消費稅的行政困難有多大?會否影響香港的旅遊業?這些都是實在而切身的問題,需要社會深入的探討,筆者期望社會日後可有更多這方面的理性討論,而政府在推行消費稅時也決不能過於草率,必須要先弄清所有隱憂和可能之變數。筆者希望假以時日,社會在充份考慮後,稅制改革能向前推進,以適應香港的長期發展,那必將是香港之福。